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
(2014) 第4号
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[2011]82号、苍政发[2014]23号文件批准,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工业园区C-2-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
土地 位置 |
土地面积(㎡) |
土地 用途 |
规划指标要求 |
出让年限(年) |
起始价 |
投资 强度 |
竞买 保证 金 |
增价幅度 |
履约保证金 |
|||
容积率 |
建筑 密度 |
绿地率 |
其他 要求 |
|||||||||
位于灵溪镇华山村,工业园区经二路以东、园区内河以南、区间一路以西 |
出让面积为10668.3平方米 |
工业用地 |
≤2.4且≥1.2 |
≤45% |
≤20%且≥15% |
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%,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% |
五十年 |
581万元 |
≥2250万元/公顷 |
120万元 |
1万元 |
320万元 |
二、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;
三、竞买对象:凡经准入审查通过的我国境内外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、企业(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)均可参加竞买,县外公司、企业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新公司、企业。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生产企业的资质;
四、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,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。
五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;
六、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挂牌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2014年 5月 13 日至2014 年 5 月 14 日(工作日),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。
七、申请人可于2014 年 5 月 15 日17:00时之前到苍南县经信局提出准入审查申请。苍南县经贸局将在2014 年 5月 20 日17:00时前告知其审查结果。
申请人可于2014年 5 月 15 日至2014 年 5 月 28 日11:00时之前(工作日)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5月 28 日11:00时;
经审查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4 年 5 月 28 日11: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;
八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,挂牌时间为2014年 5 月 15 日8:30时至2014 年 5 月 28 日15:00时(工作日)。
九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
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,转入现场竞价,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。
十一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
联系地址: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)
联系电话:0577-68708526
开户单位: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
开 户 行: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号:33001627268053001691
苍南县国土资源局
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2014年 4 月 23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