奥运冠军全红婵正遭受一场长达三年的有组织网络暴力。自东京奥运成名后,针对她的恶意攻击从未停歇,从身材羞辱、造谣抹黑,到隐私泄露、骚扰家人,逐步演变为系统性霸凌。
事件:全红婵遭三年恶意围猎,含泪求饶
2026年3月,全红婵在专访中含泪哽咽,恳求“不要再骂我了,不要骂我家里人,不要骂我朋友”,无助姿态令全网破防。
4月初,名为“水花征服者联盟”的282人微信群截图曝光,群公告赫然写着“禁止攻击其他运动员,全红婵除外”,群内充斥侮辱绰号、恶意P图、AI换脸造谣等恶劣内容,成员含业内人士,形成有组织辱骂团伙。
长期网暴严重干扰全红婵训练生活,致其失眠、情绪低落,亲友亦遭牵连。4月8日,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发布声明,确认已报警,将依法追责;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强硬表态,坚决抵制畸形饭圈文化,一经查实严肃处理。
律师观点:群聊非法外之地,网暴必担法律责任
“皖律通”普法团成员、安徽时宪律师事务所胡文娟律师认为,全红婵遭网暴细节令人震惊,282人群“全红婵除外”的规定,已非饭圈乱象,而是有组织、公开的人格侮辱。
法律层面,微信群并非私家后院。依《民法典》,在不特定关系群中发布侮辱、贬损他人言论,构成名誉权侵权,群主与管理员负有管理责任,不能“隐身免责”。“两高一部”明确网络暴力需依法严惩,“法不责众”是错误认知。
胡文娟律师支持体育总局与训练中心法律维权的态度,呼吁平台与司法机关提高网暴违法成本,让网暴者“痛到不敢再犯”,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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